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备覆盖范围内的涉污水排放企业,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工业企业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建立运行记录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一定效果治理。
★工业企业一定按照环评批复、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工业企业必须建立各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台账,按要求及时和详细记录,随时备查。
★工业企业有污染物排放的,必须按《广东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工业企业的废水和废气收集管渠必须明视化,严禁有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现象。
村级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
★工业企业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一定要按照《佛山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参考指南》、《佛山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等文件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储存和处置。
★危险废物委外处置时候,必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并保存好转移联单。
工业公司按要求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领排污许可证等环境保护手续。
★工业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补办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工业企业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按照《环境保护法》、《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要求,按规定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应按要求补办和取得排污许可证。
★工业企业补办环境保护手续,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等,应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其中,环评机构原则上要在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登记的;环境检验测试机构要通过CMA质量认证的;环境保护工程单位要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或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资格认定的环境保护工程单位。
按照企业环境保护注册师管理制度的要求,工业公司可以通过内设专职员工或外购服务的方式,为其配置不少于1人的环境保护注册师。
★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统一的环境保护注册师培训,企业要按要求委派专人参加培训,取得环境保护注册师资格。
★环境保护注册师若是内设专职员工的,应有与该员工的雇佣证明、该员工的学历或培训资格证明等证明资料;若是外购服务方式的,应有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资格证明等证明资料。
工业企业依据自己生产情况,建立完整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各治污设施的运行记录台账齐全。
★具体培训教育内容和时间,由企业依据自己生产和污染情况,自行决定,但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关。
工业企业按要求对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在线监测仪器实时数据等环境信息,在企业现场或网络进行公示,接受村(居)民的监督。
★企业公开信息应包括:公司基本信息和污染治理情况(企业环境保护档案中已包括)、污染物监测结果(按具体频次要求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在线监测仪器的日平均数据(如规定要安设的,应该进行公示)等,具体参考《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
★公示位置可以在企业的主网页,或企业正门附近的围墙处,单独设置一个公示板。